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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清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德清縣消防安全責任制實施辦法的通知》的政策解讀 | ||||||||||||
文件地址:www.89763071.com/art/2018/9/30/art_10266_43.html 現就《德清縣消防安全責任制實施辦法》修訂的背景、主要修訂內容解讀如下: 一、制定的背景和依據 2017年10月29日,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消防安全責任制實施辦法》(國辦發[2017]87號),進一步明確了地方各級政府、相關行業部門和社會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強化了責任考評、結果運用和責任追究,對于健全完善消防安全責任體系、推進新時代消防事業持續健康發展具有重要意義。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消防安全責任制實施辦法》(國辦發[2017]87號)精神,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出臺了《關于貫徹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實施辦法的若干意見》(浙政辦發[2018]52號)。湖州市委辦公室和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根據國務院辦公廳和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的相關文件精神,聯合出臺了《湖州市消防安全責任制追究暫行辦法》(湖委辦[2018]3號),并且配套的《湖州市消防安全責任制實施辦法》發至各縣(區)人民政府和市級各行業主管部門,各單位已經開始組織實施該辦法。 《德清縣消防安全責任制實施辦法》共分六章三十二條。其中第一章為總則,共有五條。第二章規定了縣人民政府消防工作職責,共有五條。第三章規定了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消防安全職責,共三條。第四章規定了單位消防安全職責,共七條。第五章明確了責任落實,共八條。第六章為附則,共三條。
德清縣公安消防大隊 2018年9月30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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